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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哈尔滨扫黑除恶,你想知道的、应该知道的都在这里
发布日期:2019-07-16   点击率:5502

关于哈尔滨扫黑除恶,你想知道的、应该知道的都在这里

 

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不但需要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同样也离不开广大市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关于我市扫黑除恶,这些内容你要知道。为了你和家人免受黑恶势力侵害,请随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步骤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年底结束,为期3年。

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主要精神

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

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乱必治。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五个坚持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的主要内容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七、“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的区别 

1.“打黑除恶”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2.“扫黑除恶”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3.“扫黑除恶”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八、扫黑除恶的“一案三查”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九、扫黑除恶的“六个延伸”

1.向侦破大案、打财断血进一步延伸;

2.向网络空间、新兴领域进一步延伸;

3.向深挖幕后、打伞破网进一步延伸;

4.向依法惩治、快诉快判进一步延伸;

5.向综合整治、堵塞漏洞进一步延伸;

6.向固本强基、铲除土壤进一步延伸。

 

十、哈尔滨市重点打击的26类黑恶势力犯罪类型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3.独霸一方、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黑恶势力;

14.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非法毁林开荒、毁草毁滩、破坏湿地生态资源、非法转包转租农田、非法采石采沙等黑恶势力;

15.非法垄断校车(送子车)运营,在校园及周边寻衅滋事,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益,非法垄断校园及周边餐饮经营的黑恶势力;

16.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非法垄断汽车租赁、出租车、公交线路运营的黑恶势力;

17.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非法垄断酒水、果蔬、粮食销售的黑恶势力;

18.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非法垄断液化气罐配送、技术开锁行业的黑恶势力;

19.采取非法手段,限制农民工、智障、聋哑、文盲、童工、流浪乞讨人员人身自由,强迫劳动、非法用工甚至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黑恶势力;

20.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垄断控制大型建筑工程机械租赁及建筑市场的黑恶势力;

21.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非法垄断汽车检测业的黑恶势力;

22.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物流行业的黑恶势力;

23.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垄断控制物业管理,插手物业纠纷,恐吓、滋扰、殴打业主的黑恶势力;

24.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殡葬业的黑恶势力;

25.以酒驾、醉驾司机为目标,采取车辆刮碰、身体接触等手段,敲诈勒索财物的黑恶势力;

26.以超载、超速、违章货车为目标,强迫驾驶员接受“保车服务”,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财物的黑恶势力。

 

十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十二、“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

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十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十四、软暴力的通常表现形式

(一)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等;

(二)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

(三)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摆场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

(四)其他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软暴力”手段。

通过信息网络或者通信工具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违法犯罪手段,应当认定为“软暴力”。

 

十五、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十六、扫黑除恶举报奖励规定

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举报受理中心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给予最高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并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


十七、哈尔滨市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方式

 

1.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举报受理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跃兴街3号

举报电话:0451-84696346

              0451-58699097

举报信箱:哈尔滨市南岗区跃兴街3号 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举报受理中心收   

邮编:150000

举报邮箱:hsshb2018@163.com

 

2.哈尔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451-87660550

举报信箱:哈尔滨市道里区红专街43号 哈尔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中心收 

邮编:150001

举报邮箱:hrbsh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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